生活輔助器具補助(補助依每年內政部補助情形調整,每年額度用完即不受理申請)
- 服務對象與資格: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 有輔具需求者。
- 補助項目及金額請參考新竹市輔具補助標準表。(網址http://society.hccg.gov.tw)
- 應備文件及補助標準:
-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 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 三個月內鑑定醫院診斷證明書。(部分輔具須檢附)
- 三個月內購買生活輔助器具之統一發票或收據。
-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印章。
- 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免附)。
- 三個月內治療師評估報告(部分輔具須檢附)。
- 其他特殊證明文件。
- 若代辦則檢附代理人身份證、印章及委託書。
- 辦理單位:
戶籍地區公所社政課
東區區公所社政課 03-5218231分機302
北區區公所社政課 03-5152525分機302
香山區公所社政課 03-5307105分機302。
身心障礙到到宅鑑定
- 應備文件及補助標準:
-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 輔具維修申請表。
- 發票或收據正本。
-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非低收入戶免附)
- 其他經輔具中心評估須檢付者。
- 辦理單位:
新竹市輔具資源中心 03-5623707。
輔具借用與捐贈
- 服務對象與資格:
社會大眾。
- 應備文件及補助標準:
- 本人及病人之身分證影本、印章及說明病人之疾病概況。
- 填寫借條。
- 借用期限一次三個月,期滿後再辦理續借手續。
- 辦理單位:
新竹市輔具資源中心 03-5623707。
身心障礙學生輔具借用
- 服務對象與資格: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 公立醫院證明有輔具需求學生。
- 經鑑輔會鑑定之身心障礙學生。
- 列冊輔導之視覺障礙學生。
- 應備文件及補助標準:
- 輔具借用申請表。
- 輔具借用單。
-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醫院診斷書。
- 戶口名簿影本。
- 辦理單位:
特教資源中心(北門國小)諮詢專線:03-5427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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