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務目標:
- 透過就服員專業的服務,以讓身心障礙者獲得適性的就業服務,促使順利走入社區工作。
- 藉由就業服務措施和計劃的執行,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媒合工作,進而達到穩定就業的目標。
- 俾使身心障礙者提升其生活品質、生命尊嚴,並安定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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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設籍本市年滿十五至六十四歲具有就業意願及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
- 經各公立就業服務中心轉介者。
- 經本市勞工主管機關依據「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服務實施要點」辦理轉介者。
- 本中心自行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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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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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法:
- 運用社會個案工作、職業輔導評量及職務再設計等專業方法,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輔導其適性就業。
- 運用個別或團體督導等方法,強化就業服務員專業知能與方法,提昇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品質。
- 加強結合相關福利、就業、職訓等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個案轉介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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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 採用「全國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暨職業重建服務資訊管理作業系統」登打所有服務資料,並確實完成表格的填寫。
- 開發就業機會,並對開發之工作機會進行環境分析、工作分析。
- 開案受理個案,並與個案建立關係及開案晤談。
- 執行案主與工作配對,及就業媒合。
- 為個案擬定就業服務計畫。
- 工作適應能力訓練之工作流程分析、職務分析與就業服務紀錄。
- 提供現場密集輔導及支持,並協助個案連結自然支持者。
- 協助個案面對及解決職場所遇問題。
- 密集輔導三個月,並持續追蹤輔導三個月後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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