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者觀點】我的生活-我參與.我決定
♥社會服務部主任 邱子芳
近年來,身心障礙領域的福利規劃,十分重視《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中「以人為本」與「人權導向」的核心理念,仁愛也因應社會福利發展趨勢,將之具體落實於服務設計與實踐中。
根據過往的服務經驗,我們深知充分的理解是讓服務對象有效表達意見和做選擇的基礎,因此,「資訊」的獲取至關重要。為了促進服務對象對於自身事務的理解,仁愛積極的推動~「資訊平權」,舉凡與服務對象有關的各項事物及應該知道的權益,如服務契約書、滿意度調查、個人作息表、慶生會等活動宣傳海報及通知單等,都由工作人員製作搭配圖文的易讀文件,讓他們能清晰理解相關資訊,提升對生活的掌控度。
身權公約也強調服務對象應該擁有自己的自主權及決策權,因此仁愛的各項服務規劃,也從過往的「替代決定」轉為「支持決定」,由專業人員運用易讀文件、多媒體影音、親身體驗等輔助媒介,將重要資訊進行轉譯,讓服務對象能在理解後表達意見、做出自己的選擇。如圖文菜單-午餐自由選、規劃社團體驗時間-體驗後選擇自己想參加的社團等。
我們支持服務對象使用鄰近社區資源及實踐公民權,期盼服務對象能自在地走入社區並實現自我,例如:至新竹市各國民運動中心運動、至附近的商家/診所購物、理髮及就醫,辦理模擬投票讓他們熟悉選舉流程等,建構服務對象多元的生命經驗。另外,也透過賦予服務對象不同的角色及任務,如擔任機構的權益委員及膳食委員、才藝比賽的評審、擔任宣導大使向來訪賓客介紹服務等,讓其展現不同的特質及能力。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某次膳食委員會開會,在擔任膳食委員的服務對象提議下,仁愛的午餐調整為一週兩日無肉日(原為一日),他的提議不僅重視營養健康,更涵納了環境保護的生態觀點,也讓我體會到,只要透過支持,他們也能發揮自己的角色與潛力。
在落實身權公約的過程中,我們見證了服務對象的潛能與獨特價值,也深信他們應該被視為社會的一份子,擁有表達意見和做選擇的權利。未來,我們將持續實踐公約中「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沒有我們的參與,不要替我們做決定)的精神,支持服務對象更積極地參與社會、展現自我及實現夢想。
圖一:辦理模擬投票,讓服務對象熟悉選舉流程。
圖二:運用圖片媒材,與服務對象討論個人想望及個別化服務目標。